近日,北京三中院受理了三起與特斯拉公司有關的知識產(chǎn)權案。因廣東商人占某早在2006年注冊“TESLA”商標,引發(fā)與特斯拉公司的商標糾紛。
據(jù)了解,特斯拉發(fā)動機有限公司總部位于美國,特斯拉公司在中國成立拓速樂汽車銷售(北京)有限公司。在2006年9月,廣東商人占某已經(jīng)在12類汽車等商品上申請注冊第5588947號“TESLA”商標,并于2009年6月28日獲準注冊。占某還在其商品的生產(chǎn)和銷售過程中,使用了相關標識。
2013年3月,特斯拉公司針對第5588947號“TESLA”商標向商標局提出連續(xù)三年停止使用撤銷申請;2013年4月,特斯拉公司針對該商標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爭議申請,請求撤銷該商標。
2013年9月3日,特斯拉公司針對占某向北京市三中院提起兩起訴訟,分別主張占某侵害著作權和構成不正當競爭。特斯拉公司主張,其對相關標識享有著作權,請求法院判決占某等人停止侵害,刊登聲明消除影響,并因侵害著作權和不正當競爭分別賠償110萬元和310萬元。
今年6月30日,占某針對特斯拉公司、拓速樂汽車銷售(北京)有限公司向北京市三中院提起侵害商標權訴訟,請求法院判決特斯拉公司及拓速樂公司立即停止銷售“TESLA”牌電動汽車,賠禮道歉并賠償經(jīng)濟損失2394萬元。
據(jù)了解,特斯拉公司訴占某等侵害著作權糾紛、不正當競爭糾紛兩案將于8月5日在北京三中院開庭審理。
摘自《北京青年報》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