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農家樂”是浙江省海外旅行社最先開發(fā)的旅游線路,現在,全國已經出現了幾十個“農家樂”、“農家游”、“漁家樂”,而“農家樂”的創(chuàng)始者卻由于低價競爭等多種原因,已經放棄了這條線路。
“孤島生存”幾乎是與“農家樂”同時問世的旅游線路。所不同的是開發(fā)這條線路的溫州人人旅行有限公司當時就注冊了“孤島生存”的商標,F在,擁有這個商標的旅行社不僅避免了同行的“盜版”,而且還與對這個商標感興趣的旅行社簽訂許可使用的協議,無形資產轉化成有形價值。
溫州人人旅行有限公司的總經理胡勝杰說,這條線路推出后,受了不少探險愛好者的歡迎,同時,“荒島余生”、“孤島之旅”等形形色色的“仿冒品”也出來了。在得知該商標已注冊后,大部分旅行社都退出了競爭,F在,杭州新世紀旅行社已經與該公司簽訂了協議,買下了該商標的杭州地區(qū)專用權。
旅游線路也有知識產權,認識到這一點人并不多。據了解,除了“孤島生存”以外,在國家商標局注冊過的商標僅有中國國際旅行社的“海底婚禮”和四川的“自駕車走絲綢之路”等為數不多的幾個,而到去年年底,我國的有效商標注冊已經到了達到550萬個。
浙大律師事務所負責知識產權案的潘燦君律師說,旅游行業(yè)的糾紛主要出現在一些新興線路上。北京六日游、西湖一日游,這些都是為老百姓熟知的既有線路,不能注冊商標,也不存在侵權問題。對于新開發(fā)線路,旅游界習慣了“模仿”、“復制”這種生產方式,引起的糾紛就較多。
杭州市旅游協會秘書長陳明召認為,旅游線路商標不僅可以保護旅游業(yè)的知識產權和開發(fā)者的積極性,對于改變目前我國旅游業(yè)沒有產品競爭,只有價格競爭的局面有積極意義。旅游是追求求異性,排斥趨同性的特點,最忌諱的就是低層次競爭和近距離重復,旅游行業(yè)應該抓住注冊商標這個法律手段,最大限度地保護無形資產,規(guī)范市場秩序。
摘自《第一旅游網》 |